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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知识产权(专利)“十三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17-03-08浏览次数: 字号:[ ]

  “十三五”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关键时期和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作为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抓手,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1、专利结构不断优化。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一五”末的0.5件上升到“十二五”末4.32件。“十二五”期间,全市专利申请总量26520件,较“十一五”增长228%;专利授权量11674件,较“十一五”增长27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559件,发明专利授权1267件,均较“十一五”时期大幅增长。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7013件,发明专利申请2555件,发明专利授权541件,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65件,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128%、409%696%570%各项数据居全省地市州前列。

  2、专利保护成效显著。定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出动专利行政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销企业、商业企业140余家,检查商品、药品7万余种,其中专利商品、药品3588种。“十二五”期间共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31件,受理专利侵权纠纷26件,已全部结案。

  3、企业主体地位凸显。全市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省级示范建设企业83家,位居全省前列。一大批高价值专利受到国内外奖项肯定。“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2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3项发明获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2项发明获国际发明展览会银奖,1项发明获国际发明展览会铜奖,多个专利项目获国际专利技术交易会金奖。

  4、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全市出台了《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办法》(宜知发〔2011〕24号)、《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发〔2013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527号)、《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宜发〔201517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2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626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安排150万元产业化资金,支持全市41家企业申报了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内容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磷化工、机械制造、食品等多个领域。对完成年度专利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奖励总金额38.5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专利创造有待提高。2015年,全市331家企业申报专利,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为22%。其中,228家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仅为15%。全市企业申请专利2695件,占我市专利申请总量不到40%,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普遍偏少,在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占有比率低。

  二是部分专利转化运用不足。一些企业对专利的市场价值认识不足,专利维持年限较短,全市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4.37年,低于先进地区水平。高校的发明成果与企业对接联系不紧密,存在偏重专利申请、市场价值不高、转化运用率低的问题。个人专利维护及转化困难很大,转化率较低。科技、经济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结合不够紧密。

  三是专利行政维权难度较大。部分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缺乏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和维权积极性。市、县两级专利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保护手段存在短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两法衔接”领导小组等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严,跨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完善,行政执法力度不足。

  四是专利服务平台亟待完善。全市专利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投入不足,专利服务机构较少,服务内容过于单一,为企业提供专利战略规划、资产管理、分析评估、成果转化实施和支持企业海外维权等高层次服务的能力较弱。

  五是知识产权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专利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存在重科技成果轻专利现象,制约了企业发展。专利骨干企业数量、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专利数量不足;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和县市区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意识、能力、动力不强;部分科研院所和高中职学校、机关团体专利意识不强,专利数量极少;公众发明创造意识和创新激情未充分激发。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还缺乏一定的了解,没有真正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创造”的浓厚氛围。

  (三)面临形势

  1、知识产权发展的外部环境日益优化。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提出了到2020,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的重要目标。20166月,湖北省政府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作了进一步要求。我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各项工作都处在全省前列,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多次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主导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

  2、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十二五”期间,我市现代化特大城市的骨架、规模、品位得到历史性突破和提升,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龙头企业和高技术企业。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不断壮大,对知识产权发展的要求更加严格,更加迫切。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战略规划、研发创新、产品销售、专利维权、企业文化建设与知识产权联系更加紧密。

  3、“科技三城”建设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20166月23,我市召开了“科技三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新创业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大会,明确提出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行动自觉,把“科技三城”建设视为一项重大的战略机遇、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共同的奋斗目标,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引领与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紧密融合,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科技三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的激励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各项重要指标位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前列。

  1、发明专利年申请量、年授权量、PCT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3.9件以上。

  2、中国驰名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3、建设国家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点园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4、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以上,实施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50家企业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50亿元以上。

  5、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显著增强,侵权、假冒知识产权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对发明专利、PCT专利等高价值知识产权予以奖励。通过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鼓励发明创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资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对本市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给予配套奖励。鼓励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等方式,激发企业研发人员创造积极性,促进企业高质量专利产出。

  (二)建立知识产权协同运作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围绕关键技术进行协同研发,共享知识产权。促成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强化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构建专利池,聚集有效专利,实施交叉许可,有效应对市场竞争。

  (三)健全知识产权转化激励机制。加大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较高科技含量,并积极实施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鼓励工业企业将自主专利转化,或引进国内外高价值专利在宜转化。引导鼓励企业将专利技术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新要素向产业、企业集聚。支持在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创新链,开展专利布局,聚集核心专利。面向重点园区和六大千亿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非法出版物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刑事备忘录,完善重点产品打假溯源机制。推动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保护科技创新成果。

  (六)完善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委托调解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诚信机制,实行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案件通报制度,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档案制度建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信用水平。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展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七)加大维权援助力度。加强中国(宜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维权援助中心。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畅通快速维权渠道。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争议仲裁功能,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探索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保驾护航。

  (八)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促进高新区、各类产业园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园区向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区转变。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给予奖励。

  (九)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发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优势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

(十)建立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围绕全市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计划及招商引资项目和高端人才引进,建立常态化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制度,规避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态势研究和预警分析。引导其他市场主体加大投入,运用知识产权评议,提高自主研发效率,规避市场风险。

  (十一)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完善中介机构激励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中介机构拓展服务内容,改善服务质量,积极参与企业专利挖掘和运营管理,逐步为企业提供专利战略规划、资产管理、分析评估、成果转化实施和支持企业海外维权等高层次服务。

  (十二)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以宜昌高新区为重点,依托清华科技园宜昌分园、三峡云计算中心、传感物联网等孵化器、加速器,支持小微企业与国内优秀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专利托管协议,开展专利布局、专利分析、专利申请等“一站式”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保障。

  (十三)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交易、投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孵化器、加速器、生产力中心和专利展示交易中心,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系统,提高技术研发、侵权诉讼、技术引进效率。建设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专利数据库。建立专利技术人才库和信息网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库,为企业提供便捷融资服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等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政府投资为引导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积极开展专利保险试点,丰富专利保险险种,加快培育专利保险市场。

  (十五)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引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定期举办面向部门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培养管理人才、实用人才和行政执法人才。支持全市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及课程。发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效用,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十六)深化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广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开展学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建设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践基地,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发明创造意识和兴趣,为学生发明创造和科学实践提供创新平台。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定期举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鼓励科技型企业参与知识产权创造,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议事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十三五”各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重大问题,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目标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建立符合宜昌实际的知识产权工作评价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定期通报各项“十三五”目标工作完成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对发明专利授权、专利产业化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专利激励政策的资助力度。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工作资金,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四)深化宣传培训。以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重要文件的出台为契机,把握社会舆论导向,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专利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意义。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将知识产权文化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内容,将专利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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